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聘任总督学和副总督学的通知》《关于聘任第七届省人民政府督学顾问、督学、特约督导员的通知》,我校校长翟理红获聘为省人民政府督学。
省人民政府督学是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具有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设施设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教学等业务专长,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以在职人员为主,实行差额推荐产生,每届任期三年。本届共聘督学230人,聘期三年。 我校校长翟理红获聘省人民政府督学,是我校教师奉献党的教育事业,服务地方教育发展的新机会和新平台。
